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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南省首家林下经济经营权证在宜良发放

2015-11-18 00:00来源:


宜良县持续推进林权制度改革,在完成林权主体改革的基础上,开展了以林权抵押、流转为主要内容的配套改革。截至目前,已经办理了46宗20377亩林地的林权抵押贷款登记,累计发放贷款24人44777万元,办理了林地流转495宗71041亩林地的林权变更登记,流转金额11387万元。
按照“一林两证、经营分开”的模式,宜良县持续深化林权配套改革,先后出台《宜良县林木权证核发工作的实施方案》《宜良县核发林下经济经营权证的实施方案》《宜良县林下经济经营权、林木权抵押登记实施方案》《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》等文件,放宽林下资源经营权。10月20日,宜良县举行首批林下经济经营权证、林木权证及抵押贷款颁发仪式,为7家林下经济经营户和企业颁发《宜良县林下经济经营权证》,属昆明市首家发放林木权证,云南省首家发放林下经济经营权证。截至目前,全县共发放《云南省林木权证》11户13本,发证面积1882.57亩,407024株。发放《宜良县林下经济经营权证》7户7本,发证面积608.38亩。发放一户企业首笔林权抵押贷款,为云南花城景观建设有限公司颁发了云南省林木权抵押贷款2000万元。
宜良县作为昆明市林木权登记发证试点县,林木权证的核发,解决了非林地林木权属问题。通过对非林地林木进行登记发证,为林木所有者、金融机构、担保公司的融资行为提供权证服务,解决林木生产经营主体融资难题。林下经济经营权证核发,解决了国有、集体林地经营权属问题。通过政府引导,对林下经济经营权流转进行规范化管理,在林权不流转的前提下,放活发展林下经济的国有、集体林地经营权、林权主体的林下经济经营权允许按程序流转,促进林下经济生产资料进一步合理配置,实现林下经济发展更加集约化、规模化、标准化、产业化。